功能性限定在C12M领域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时的影响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6081.2019.04.019

功能性限定在C12M领域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时的影响

引用
C12M领域涉及多种为适应生物领域的特殊需求而设计的专用设备,申请人通常难以避免的采用功能性限定的方式替代产品的具体结构或组成,对产品权利要求进行限制.本文通过对生物领域所用设备专利的实际案例分析,讨论了在专利实质审查、复审和法院阶段对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行的考量.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对功能性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为如何对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给予更合理的保护提供了借鉴意义.

功能性限定、C12M、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16

D923.42(中国法律)

2019-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9-12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发明与专利

1672-6081

11-5124/T

16

2019,1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