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9.04.018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等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专利法》第65条第1款第2句是为了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推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很难证明侵权人的销售费用以及一般管理费用.如果要求权利人承担销售费用以及一般管理费的举证责任,显然与"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之立法目的相抵触.
损害赔偿、侵权所得、举证责任、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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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2(中国法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科技成果与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技术2017YFB1401101"项目课题资助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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