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受理条件 ——南京金兰湾贸易有限公司与陈静、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 司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6081.2019.04.017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受理条件 ——南京金兰湾贸易有限公司与陈静、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 司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引用
为了受到侵权诉讼威胁的当事人的利益,我国确立了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制度.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制度的关键是受理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的前置程序是警告和催告.收到权利人发出的侵犯专利权的警告,书面催告权利人行使诉权,之后权利人既不撤回警告、又怠于行使诉权时,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才能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宣告式判决、受理条件

16

D923.42(中国法律)

2019-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2-11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发明与专利

1672-6081

11-5124/T

16

2019,1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