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9.04.008
从"斐乐"案看商标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
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惩罚性赔偿在商标法中首次予以明确规定.在适用惩罚性赔偿方法计算赔偿数额时,要考虑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遏制侵权,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适用惩罚性赔偿方法需要首先计算出原告损失或侵权获利或许可费.在判断"恶意"时,要把握"明知"且"故意"的判断标准,对于"情节严重"要进行综合考量.同时,要根据侵权人不同程度的主观过错与侵权情节的不同表现,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区间内确定与其相匹配的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的合理倍数.
惩罚性赔偿、恶意、情节严重、合理倍数
16
D923.43(中国法律)
2019-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