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9.02.021
制造方法专利的延伸保护问题 ——张喜田诉石家庄制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侵犯发明 专利权纠纷再审案1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将制造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延伸到使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通常制造方法专利的纠纷发生在化学物质上.如果化学物质本身不受专利法的保护,则制造方法专利起到了保护新型化学物质的重要作用,采用"不限于直接获得的原始产品"这一扩大解释具有实质意义.但是,在现行法之下,由于可以将化学物质本身作为物质专利加以保护,故以"对制造方法专利的有效保护"为由采用扩大解释时应有一定的限制.
制造方法专利、原始产品、后续产品、延伸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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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2(中国法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科技成果与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技术2017YFB0902900"项目课题"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育成与交易服务标准化研究2017YFB14011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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