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8.z2.009
关于实用新型审查中 重新确定申请日的若干思考
在实用新型初步审查中,当申请文件存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规定的缺陷时,申请人经常采用补交附图重新确定申请日的方式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然而,由于部分实用新型申请在申请日还同时提交了同样的发明申请,这种修改方式有可能导致重新确定申请日后的实用新型申请出现新颖性问题.本文通过法理分析,探讨了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反悔主张,要求恢复原始申请日的几种审查处理方式,为审查工作提供了参考.
同日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禁止反悔、援引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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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6(科学研究理论)
2019-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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