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6.06.020
关于手性药物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专利审查
对于分子结构中含有一个手性中心的药物分子,如果现有技术中公开了该化合物的外消旋体,一般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利用常规技术手段必然能够拆分得到其中的R-异构体和S-异构体,从而推定该立体异构体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无法拆分得到其中的对映体;如果某一对映异构体的活性出乎预料的好,或者某一对映异构体与其外消旋混合物活性相当,但毒性非常低,或者某一对映异构体具有与外消旋混合物完全不同的活性时,则可认可其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具备创造性。
手性、新颖性、创造性
G42;F42
2016-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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