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5.11.028
浅谈专利法修改与遗传资源保护
2008年修改的《专利法》有两项条款涉及依赖遗传资源完成发明创造的规范,其修改是对应《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涉及遗传资源的“三原则”中的遗传资源主权原则和遗传资源披露原则.修改后的专利法对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实质审查具有指导作用,通过重点申请人的在华申请的检索分析发现,《专利法》第26条第5款可以使得申请人有效披露遗传资源来源,可以为将来的惠益分享奠定一定的基础.但是我国关于遗传资源的立法仍不完善,在生物多样性立法方面,需要更加系统完善的立法保护.
专利法修改、遗传资源、披露、惠益分享
D92;D99
2015-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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