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4.11.005
浅谈运用植物新品种制度保护中药材新品种权
善用植物新品种权法律机制拓展植物药药源,正在成为我国医药研发机构和中药材种植者的迫切任务.中药材新品种权必须按照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的程序由专门机构认定.一旦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权利人可通过4种方式实现其利益.熟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种类、构成要件和认定办法,为保护中药材新品种权所必需.
植物、新品种权、中药材、保护
D92;D9
2014-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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