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4.10.025
由一件依职权审查案所引发的思考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范围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而在《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了7种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的情形,出现这7种情形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但在审查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无法严格契合这7种情形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本文提出在适用依职权审查时适宜以请求原则为基石、以当事人的合理预期为前提,最大化地寻求专利权人的私属权利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
依职权审查、合理预期、利益平衡
D9 ;G2
2014-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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