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4.10.016
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简介
专利权已成为当今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专利权质押”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在我国,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次明确了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可以质押.
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出质专利权中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专利质权自专利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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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D92
2014-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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