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4.08.021
现有技术公开不充分对新颖性/创造性评价的影响
用于评价新颖性/创造性的现有技术是否需要符合充分公开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缺乏明确的规定,其他各国的专利审查及司法实践对此要求也不尽相同.本文通过对比各国在此问题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典型案例,从法理上探讨了在专利审查的新颖性/创造性评价中现有技术是否需要充分公开,以期为我国审查标准的完善提供参考或借鉴.
现有技术、公开不充分、可实施、可实现、推定
G44;D92
2014-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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