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4.07.019
乘胜追击——“科麦及图”商标纠纷系列案代理纪实
案由前文《挥戈返日》1中,叙述了上海科麦食品有限公司在我的努力和指导下,通过争议程序撤销了秦女士于2007年3月7日注册的“科麦及图”商标,从而首战告捷,绝处逢生.上海科麦先是通过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判决确认了其对科麦及图商标享有著作权.后在二审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又以“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被告秦女士的上诉,再一次肯定了上海科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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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K26
2014-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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