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4.05.023
论作业方法专利的使用者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了产品和方法专利权的效力,但对于方法专利的使用行为和使用者未作出明确的定义.广东高院第326号民事判决书涉及对方法专利使用者的认定,对此各界存有争议.本文通过阐述方法专利的三种形式以及使用这三种形式方法专利的内涵,认为涉案的控制空调器运行的方法属于一种作业方法是合理的,该类作业方法的使用者通常为一般消费者,非空调器的制造者.
作业方法、使用、侵权、类型、终端、制造
R95;G80
2014-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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