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4.04.020
浅议专利复审中的几个程序问题
专利复审的案件逐年增加,复审程序中的一些特殊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下面就实践中几个较为常见的问题予以简要讨论.
一、专利复审中的客体问题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请求的客体仅限于对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具体包括两大类:一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或两次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二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
专利复审、专利申请、专利法规、消除缺陷、实施细则、外观设计、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客体、发明、初步审查、实践、程序、案件
G2 ;D92
2014-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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