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3.11.004
对我国设立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的探讨
本文从分析主要国家与本国优先权相关联的外观设计制度入手,提出了我国缺少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所产生的问题,并从相似外观设计、加入《海牙协定》、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交叉等三个方面充分阐释了我国设立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以期为我国优先权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性意见.
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相似外观设计、海牙协定
D92;D90
2013-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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