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3.02.011
CPC分类体系:开创专利分类体系新纪元
从所使用的分类系统来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使用的是国际专利分类体系(IPC),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使用的主要是美国专利分类体系(USPC),欧洲专利局(EPO)使用的主要是基于IPC的欧洲专利分类体系(ECLA/ICO),日本专利局(JPO)使用的主要是基于IPC的日本专利分类体系(FI/FT),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使用的均为国际专利分类体系(IPC).目前,世界上采用的专利分类体系主要包括IPC、USPC、ECLA/ICO和FI/FT.
分类体系、国际专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本、欧洲、美国、分类系统、中国、商标、韩国、国家
R28;D92
2013-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