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2.12.025
浅析如何界定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清楚”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日常工作时,审查员下发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不符合上述法条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专利代理人在日常工作中应当特别注意,尽量避免由于用词不当造成保护范围不清楚。
专利申请文件、界定、权利要求、专利保护、日常工作、保护范围、通知书、说明书
G306.3(科学研究理论)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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