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11.01.024
师徒双赢——”汇丽”商标侵权案代理纪实(上)
@@ 案由成立于1993年的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丽集团)是一家以生产新型建材为主的大型集团公司,先后被列入”全国512户国家重点企业”、”全国高新技术百强企业”、”上海市重点扶持的54家大型企业集团”.而成立于1995年的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汇丽地板公司)是汇丽集团的子公司,早年因生产环保型复合地板而蜚声沪上.汇丽集团分别于1999年3月21日和2007年12月21日获得”汇丽”商标和”HUILI汇丽居家”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汇丽”商标在2002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包括地板而”汇丽居家”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包括地板.近年来,随着”汇丽”商标的产品获得大量荣誉”汇丽”商标便具有了很高的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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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TV9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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