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09.09.018
浅谈农药工艺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策略——从一起农药工艺专利侵权案例说起
@@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对于农药工艺专利侵权纠纷,如果涉及新农药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在专利权人完成初步举证之后,举证责任倒置,由被控侵权方提供其农药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否则被控侵权方将可能构成侵犯他人专利权.
农药产品、工艺、专利侵权诉讼、举证策略、制造方法、侵权纠纷、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举证责任倒置、证明、专利法、新产品、侵犯
D92;DF7
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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