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
@@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只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
DF0;D92
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