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07.10.018
现有技术与背景技术——A公司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案评析
@@ 背景技术可以属于现有技术,但并不必然属于现有技术.当有证据证明该背景技术所记载的内容确实在本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已经被公开,它自然属于现有技术.如果申请文件的撰写人掌握了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还未公开的技术,即使他认为该技术还存在不足并把它写进本发明的背景技术中,也不能认为该技术为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公司、请求、优先权日、申请日、自然、专利、证明、证据、文件、内容、发明
U46;TQ6
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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