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的程序法建构
近两年来,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推进了企业合规改革.从各试点检察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案例来看,绝大多数涉案企业通过承诺和实施合规整改最终获得了不起诉处理,且合规整改的节点集中于司法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介入的事后阶段.1企业合规改革成效显著,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深受广大市场主体和经营单位的欢迎.但不同于先前的速裁、认罪认罚从宽、监察体制改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机关)授权模式,企业合规改革是由作为司法机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的,此项改革并无直接明确的法律依据,而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寻找改革空间,改革力度有限,也时常面临突破法律边界的合法性质疑.鉴于此,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合规入法的声音日渐高涨,相关立法工作业已着手准备.2当前,明晰刑事合规诉讼程序立法的现实背景、基本原则,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制度设计显得颇为必要.
程序法、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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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F832.31;F752.02
2023-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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