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士大夫司法程序正义意识
传统法律在总体上的确存在轻程序倾向,以致程序诉讼法律不健全.南宋士大夫司法意识不断增强,程序正义意识逐渐形成,保持了诉讼程序中正性选择的德性基础,在主体诉讼权利、程序规则性、官员审案程序等方面都体现了中国式的正义.
士大夫、司法程序正义、平等意识、德性、程序规则
D929(中国法律)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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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司法程序正义、平等意识、德性、程序规则
D929(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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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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