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森布鲁姆的社会哲学及其对社会组织管理的启示
南希·罗森布鲁姆认为,国家是社会组织管理的主体,它通过法律来协调国家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同时,国家应当允许社会组织有自身的独立性,应当支持社会组织履行相应的社会职责并赋予其一定的权力.但是,当国家政治理想和社会组织的价值出现冲突时,国家不能采取宽容的政策,应当积极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在实现社会组织和国家权力之间平衡的同时维持国家的主体地位.罗森布鲁姆的社会哲学兼顾国家的强势地位和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对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有较大启发意义.
自发社会组织、双向保护系统、多元主义、一致性逻辑
D035(国家理论)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