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新型慈善观的构成要素及其建设路径
传统中国的慈善观主要包括:倚重人本的仁爱观、爱有差等的差序观、修善积德的业报观、“公”为主导的救助观、德法兼施的治理观等5个方面.这些慈善观并没有突破乡土“情结”和宗法结构,仍具有难以化解的内在局限.因此,构建适于本土、面向现代的新型慈善观也就必须对传统有所扬弃,并在借鉴西方的基础上使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型慈善现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依法行善的法治观、主体多元的合作观、助人自助的教养观、为民奉献的志愿观、回馈社会的财富观、权责共生的公民观等6个方面.而要培育新型慈善观,其合理路径在于树立法治慈善的根本观点、大力扶持民间慈善组织、促进慈善的“社区化”发展以及利用互联网思维整合资源.
新型慈善观、现代慈善文化、公益事业、慈善观念
C913.7(社会学)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1&ZD036与民政部2014年度慈善事业创新和发展理论重点课题“我国新型慈善观的构成要素及其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4MZFLR175的研究成果.
201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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