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88.2009.08.011
监督权的内在贫困及其理论建构
监督权是一种派生性权力,具有鲜明的民主色彩,意味着一个独特的交易结构.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监督权是一种具有内在贫困性的权力.发展和完善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必须要促进权力监督体系的发展,其基本问题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必须强化对监督权地位的制度保障,尤其是保障监督权的独立性;打破执行机构的信息封闭,平抑其信息优势,消除信息不对称;赋予广泛的监督职权和行动资源,提高监督能力,特别是赋予其一定的制裁或惩罚权;强化对监督权的激励和监督,使监督收益内在化,提升监督动力,增加对监瞥者的保护.
监督权、执行权、贫困性、权力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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