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88.2009.07.001
论我国农村社区的范围与边界
农村社医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农村社区组织与规模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的工作,也是农村社区组建的前提和基础.文章认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并非是一种自发形成的"自发型社区",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一种"规划型社区".农村社区承担着农村社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作为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它要求立足农民共同利益、需求和认同基础,确定社区的边界;作为一种农村基层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单元,它也要求根据管理和服务效率争效益来划定边界.在实践中,各地应立足于当地实际,尊重农民业已形成的共同利益、需求和认同,科学规划社区的布局及其规模范围.其中,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设置社区是一种现实和可行的方式.
社区建设、农村社区、社区边界
C912.82(社会学)
此项研究得到2007年度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社区建设研究》07JZD0024;2008年度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学者项目《中国城乡社区建设研究》的支持
2009-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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