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88.2008.11.006
海峡两岸行政诉讼制度若干问题比较——从司法权运行的视角
由于行政诉讼的发展历史及政权体制的不同,海峡两岸行政诉讼制度对司法权运行的规范有不小的差别.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体制及对行政审判组织构成的要求使其司法审查权的运行更为独立,审查权限更宽,而大陆强调人民法院对被告提供的合法性自证材料的审查,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积极作用.比较并分析海峡两岸行政诉讼制度.有利于对完善大陆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与变革.
大陆、台湾地区、行政诉讼体制及行政审判组织、司法审查权限、司法裁判依据、比较
D925.3(中国法律)
2009-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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