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88.2007.04.009
论电子政务服务的公共性及其提供模式
利用当代公共管理的理论和系统分析的方法,讨论了电子政务服务的公共性及其与电子政务层次性之间的关系,研究了电子政务服务的提供模式;认为电子政务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它的公共性随着电子政务层次的降低而降低,对它的建设应当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它的提供可以采用政府提供、混合提供及私人提供等多种模式.
电子政务、公共性、层次性、提供模式
D693.6(政治制度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CZZ018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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