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067.2014.15.118
论在我国建立充满人文精神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以“亲亲相隐”制度为例
源于中国古代,影响日、韩,远播欧美的“亲亲相隐”制度已成为当今世界民主国家立法的一条基本原则.而中国当代法律抛弃了这一制度,违背了基本的人文精神,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危害十分明显,不论对现实还是未来、对司法过程还是社会关系都已经产生了无法估量的不良后果.因此,确立更具人文精神的法律制度至为重要和紧迫.
人文精神、法律制度、“亲亲相隐”
G416(思想政治教育、德育)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基金
2014-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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