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067.2012.17.145
新会计准则下关联方信息的披露与完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以下简称“新准则”),200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企业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虽然新准则要求有关关联方交易的具体细节都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以此来减少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但是新准则对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仍有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提出几点建议。
关联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F233(会计)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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