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067.2010.11.144
商业价值与美学特征的契合——解析台湾意识形态广告
广告自诞生以来就以其独特的目的和表现形式兼顾着艺术与商业的双重身份,商业目的固然是广告之所以产生的本源,可是广告独特的创作和表现形式以及在大众传播中举足轻重的位置都赋予了它"艺术作品"的美学外衣.在台湾意识形态广告公司与中兴百货十几年的合作历程中,纵观其品牌建设轨迹,我们不难发现其对社会意识形态变化的敏锐捕捉.同时广告作品中借用现代艺术的表现形式,在审美过程中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引领潮流.
广告、美学、台湾意识形态广告公司、现代艺术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1-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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