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76/j.cnki.1672-6995.000795
美国保护地役权的经验和借鉴
作为一种以保障公共利益为核心目标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护地役权本质上是一种土地权利人和政府、非营利社会组织等公共利益代言人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它的特征是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限制土地权利人部分权利(主要指发展权)并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保护地役权在美国成功的关键在于混合类型的土地权属、多层级的司法保障、较完备的制度和标准设计、高度自治的治理体系、多主体的积极参与,以及制度本身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保护地役权在我国已有一定的司法和实践基础,未来在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领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可以较好地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为促进保护地役权在我国的本土化应用,需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①确定保护地役权的法律地位,配套多层级的立法给予保障;②充分尊重保护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供需役双方展开平等协商;③保障制度设计的精细化及完整性,挖掘易于本土化的应用场景.
保护地役权、美国、生态补偿、产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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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2.1;F205;D922.6(经济学分支科学)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支持
202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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