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76/j.cnki.1672-6995.000799
对我国构建矿山生态修复制度的思考
矿山生态修复制度是修复实践与管理的保障.近年来,我国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不断完善,但对于构建矿山生态修复制度,当前相关法律仍存在一定障碍.现行制度还存在如生态修复清账机制、二合一方案编报制度、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等执行不顺畅,背景调查与对照监测制度、矿山生态替代修复制度等的建立仍缺少依据或支撑,以及法律责任约束力不足等缺陷.建议通过加快修法立法及标准制修订,并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与实施监督、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生态本底背景调查与监测、终身责任追究、替代修复等方面入手,构建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制度体系.
矿山生态修复、法律法规、制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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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1;F062.1(工业经济理论)
自然资源部部门预算项目121102000000150005
2022-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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