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76/j.cnki.1672-6995.000598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阻碍与破解
2020年1月起,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经过地方政府征收而直接入市,但现实中允许入市和入市改革实践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从改革的主客体角度研究发现:(1)土地的规模、质量、用途及其区位决定了土地入市潜力;(2)农户自身对于法律权益实现、入市风险以及利益满足的考量会影响农户入市意愿;(3)地方政府考虑到征地与入市的平衡、产业用地的效益、收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可能会产生消极行动.土地入市潜力、农户入市意愿以及地方政府行为均会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推进造成限制.建议从创新入市模式、完善入市规则、转变政府角色三方面,推动入市改革进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地改革、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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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1;F062.1(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BSH060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0-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