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来源和权益分配
自然资源作为天然存在的财富,大多数是拿来就可以利用的,如土地、林场、砂石等,唯独埋藏在地下的隐性矿产资源,需要寻找、探明之后才能利用.而寻找探明是在矿产资源的基础上追加投入,耗费技术、劳务、物资等生产要素,它们也创造价值,并追加在矿产资源实体之上形成完整的矿产资源资产.这样,矿产资源资产就由两种价值组成二元权益结构:前者是天然存在的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后者是对其追加投入创造的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在实物形态上,前者是矿产资源资产的物质实体;后者是对这个实体所具有的有时限、有范围、有专项用途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统称为矿业权.在法律上前者是自物权,后者是他物权(用益物权),二者都是独立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这两种权益都有其独特作用,对这些作用,矿产资源的行政管理和所有权管理,都要给予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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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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