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76/j.cnki.1672-6995.000394
论矿产资源价值与所有者权益
矿产资源价值是由地质勘查劳动创造的价值和所有者权益共同组成的,矿产资源价值量等于矿产资源的绝对矿租、级差矿租和垄断矿租之和.矿产资源的价值通过价值转移与矿产资源开发劳动创造的价值共同形成矿产品价值.矿产品价值量是由市场所需的开采最劣等资源的成本和绝对矿租、垄断矿租所决定的.根据风险投资的特点,地质勘查劳动创造的价值不能简单计入所勘查矿床的资源价值中,要由发现的大矿、富矿等价值高的资源来补偿.通过对与矿产资源价值相关的各种关系的分析和研究,对矿产资源权益金征收制度提出建议:矿产资源权益金征收要体现公平与合理的原则;资源税的征收应实行累进制;勘查阶段尽量减少各种费用的征收;加大优势资源权益金的征收比例.
所有者权益、矿产资源价值、矿产品价值、地质勘查劳动、风险投资、权益金
33
F407.1;F062.1(工业经济理论)
法治国土建设业务支撑与法律修订前期论证F006-2018
2020-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