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76/j.cnki.1672-6995.0000247
自然资源消耗补偿制度的建立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
自然资源是大自然赋予人类和共存生物的共有财富与生存根本,必须体现公有、公用和共享的原则.这也符合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精神.无偿占有和消耗自然资源不仅是极不公平的违宪行为,也是损害国之根本的,对于人均资源极其短缺的我国尤其如此.制定严格、完备和可靠的自然资源占用与消耗补偿制度,是唯一可行的制度措施,也是立法的当务之急.以其他调节措施代替则是舍本求末.
自然资源、消耗补偿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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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1;F062.1(工业经济理论)
201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