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76/j.cnki.1672-6995.0000192
实施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的关键问题分析
《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实施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实践中,矿业权出让具有行政许可与物权登记的双重特征,导致合同标的物与合同生效的节点存在一定争议.为实施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需要在《矿产资源法》修订过程中明确矿业权以及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做好出让前基础准备工作,探索"净矿业权"出让;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审批权限并加强日常监管.
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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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1;F062.1(工业经济理论)
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项目"国土资源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政策评估"121103000000170002
2019-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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