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17.05.006
浅议我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自1986年《矿产资源法》公布实施起开始构筑,目前已形成以《宪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为基础,以《矿产资源法》为核心,与之相配套的13部行政法规、8部部门规章及众多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共同组成的不同效力层级、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体系建设还存在不少缺陷,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文章对我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框架结构、调整对象、调整内容、调整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从《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及配套法规的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的相关建议.
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法、法律法规体系、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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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2;F407.1;F062.1(经济法、财政法)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成果"现行矿产资源法律体系评价研究"F1076-2009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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