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15.02.014
铁矿产品矿产资源补偿费计价调整系数研究--以安徽省为实证
文章在对矿产资源价值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安徽省6个样本矿山企业2008-2012年统计数据进行铁矿产品成本分析调查,运用原矿还原法以原矿产品和选矿产品为征收对象分别测算原矿销售收入,对比分析了因计征产品对象的不同而产生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应征额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精矿征收作为计征对象时,其补偿费核算应增加有动态调整机制的补偿费计征调节系数,计价调整系数为0.70-0.75之间,以适应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要求。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价调整系数、铁矿产品、安徽
F407.1;F062.1(工业经济理论)
2011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科技宏观调控软科学项目2011023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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