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07.05.008
农地所有权制度的另一种探索
农村土地所有权本质上是关于农村土地财产权的问题.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模糊不清、所有权主体虚无化、多元化,在法学上表现为"产权失灵".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实行土地国有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完备、清晰和稳定.在农村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建立新型的永佃权制度,保护农民的权益.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永佃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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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07-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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