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06.08.006
在建设新农村视野下对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反思
我国现行农地征用制度的特点是:征地主体是国家,征地标的是集体所有土地,征地目的是公益需要,征地补偿非等价.存在法律界定不明确,征地范围宽泛,农地产权不清、农民难以参与,征地较为随意,征地补偿不合理,失地农民安置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快农地征用法律法规建设,改革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和分配,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建立健全农地征用的监察体系.
农村、农地征用制度、反思、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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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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