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03.10.007
矿权性质及其市场制度
矿权市场在本质上属于要素市场,但在形式和部分功能上与商品市场有相通之处.矿权是用益物权,不是"经营权",也不是"知识产权".生产要素有现成存在的,有需要通过特定生产过程才能形成或使用的,土地属于前者,矿产资源大部分属于后者.自然资源能做到清楚分割并实现排他性占有的,宜实行用益物权制度;做不到的,宜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土地一级市场最重要,大部分矿产资源二级市场最重要.
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物质性要素、知识性要素、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双重性、市场功能的双重性、可分割性、排他性、用益物权制度、行政许可制度、一级市场、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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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1(工业经济理论)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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