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要理清四个关系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监督是一个主体按照特定的制度、标准、程序等对另一个主体履职状况作出的评断、监视、督促、矫正、处置等.监督看似监督方的单向行为,其实是多种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制约.因此监督关系除了双向关系之外,同时呈现的是网络状态交叉分布.这种网状分布的格局就构成非常复杂的监督体系.监督网络化状态理论上决定了权力配置和运行的相互制约特性,不存在不受监督的超然权力或绝对权力.健全和完善的监督体系必然是多个主体参与互动,监督与被监督主体之间的力量达到相对平衡与和谐.因此,完善和健全监督体系不能仅仅从强化监督一个方面单向着力,而应该着力实现监督体系内部以及外部之间的平衡,从而保证权力能够实现特定时期的价值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完成组织特定的历史使命.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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