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陪审团制度述评
作为美国两种陪审团之一,大陪审团与承担事实审判职能的小陪审团在功能职责、运作方式和适用领域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保护公民不受无根据的控告,不论这种控告是来自政府,或者是由于党派感情或个人敌意所驱使”,本是大陪审团制度最初写入美国宪法的初衷,然而一种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或多或少的偏移和扭曲,甚至遭到诸多不满.本文从大陪审团的起源、功能、运行规则和实践发展等方面,对美国大陪审团制度进行考察与研究.
美国、大陪审团、陪审团制度、运作方式、运行规则、小陪审团、适用领域、实践、审判职能、控告、功能职责、政府、宪法、无根、起源、偏移、考察、公民、党派、保护
D92;B82
2017-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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