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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特定问题调查权在人大监督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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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问题调查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法定监督职权,这一职权的刚性让它成为人大的“非常武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要“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加强人大监督制度建设的新形势下,依法行使特定问题调查权,不仅可以促使政府及有关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其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而且能进一步保证人大监督力度,强化人大监督实效,树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

调查权、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问题调查、监督制度建设、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深化改革、解决问题、监督职权、监督实效、监督力度、法治意识、备案审查、保证人、政府、增强、宪法、县级、武器

D92;F2

2017-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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