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法治化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法治化问题,是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个老问题.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在收入上厘清了中央与地方的权利关系,保证了中央财政收入的应有份额,为中央财政主导作用的发挥奠定了基础.然而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当时的改革并未真正触动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而是基本延续了既有的做法,造成中央与地方在事权划分上不明确、不细致,特别是涉及全局性资源配置的支出责任被大量划分给省及省以下政府,而对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进一步改革被承诺在分税制实施后再来处理.
2015-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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