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大监督的思考
人大监督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政权组织体系中居于基础和核心地位,各级人大代表人民行使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四项职权,其中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最经常行使的职权.应当说,改革开放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法律规范从无到有,监督形式从单一到多样,跟踪监督、综合监督等手段大量运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比如审查批准预决算、审查批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没有人大监督不行;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解决拖欠出口退税、拖欠农民工和职工工资、超期羁押等事关全局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比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连续10年开展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促进脱硫工程,督促跨流域河流综合整治等,效果都比较明显).
2014-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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